本采购项目 新能源充电桩维保服务 采购人为 ****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维护服务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2025年度 新能源充电桩维保服务项目 | 46个充电桩及5个充电桩专用配电柜以及电气线路、接地保护等相关设施。 | 具体设备列表见“技术规格条款” |
1.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2.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预算说明书。
3.竣工结算方式:每季度末对本季度内维护作业进行验收审核,按季度维护内容实施结算,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维保费用总额限价:5.5万元。
5. 设备维修配件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3.1.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气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力设施承修资质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制造、维修资质;
3.1.4 询价供应商或报价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
3.1.5供应商在2年内承接不少于1项输电设备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安装、维修或维保服务。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1有意谈判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3 月19日至 2025 年 3 月23日
时(**时间,下同)登录 https://cg.****.cn/ (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请供应商于2025年3月23日16:00之前,填写 “中铁特货****询价报名表”、 “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视为不参与。
4.3所有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于2025年3月27日委派技术人员携带介绍信到****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证明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4所有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入对本项目技术要求或项目谈判文件存在异议或疑问,请与2025年3月2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或疑问递交至****综合部(物资),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或疑问后3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4.5请于2025年3月27 日(法定休息日除外)9:00之前,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交代落地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6供应商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密封,按照规定时间递交到中铁特货****。
4.7未按要求报名和递交报价文件者,报价无效。
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27 日9 时 分,地点为 **市**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 。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谈判时间为 2025 年 3 月27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 **市**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四楼会议室
技术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136****9725;
采购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182****1869;
邮 箱:****@163.com;
通信地址:****市**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
邮编:545007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