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司拟开发建设的“长利**硅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新区**铁**港产业园龙腾路与那潭路西南侧。该项目原两个总平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7日经过审批通过原总平规划方案。该公司因调整优化结构工艺,合理规划使用土地**,于2024年12月经合****委员会审议原则同意土地合并,现申请项目总平合并并调整总平面规划方案。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程序,我局拟同意受理。鉴于该申请事项可能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之规定公示如下:
原总平规划方案地块一“长利**硅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202401.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7102.79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468193.22平方米。总平面规划方案指标:建筑密度为57.36%;容积率为1.33;绿地率为16.1%;建筑高度最高为36米。地块二“长利**硅科技产业园项目石英砂加工制备生产线”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4541.81平方米(行政办公设施占地面积1202.12平方米,占总用地的1.22%),总建筑面积72512.68平方米(行政办公设施建筑面积1202.12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66%),计容总建筑面积72512.68平方米。总平面规划方案指标:建筑密度为35%;容积率为0.73;绿地率为10%,机动车停车位290个。
本次调整内容为:1、两个地块合并为一个总平;2、压延联合车间成形退火工段b、切裁、成品工段b、加工玻璃联合车间b扩大,占地由58357.6平方米增加至68335.64平方米建筑面积相应增加;3、袋装原料车间C西面扩大增加袋装原料车间E;4、袋装原料车间C北面增加空压站、循环水泵房;5、袋装原料车间B西面扩建;6、袋装原料车间B与压延联合车间成形退火工段b、切裁、成品工段b、加工玻璃联合车间b中间增加配合料输送**、碎玻璃堆棚b、袋装原料车间D。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408822.59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257857.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73865.46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系数57.10%,容积率1.27,绿地率13.39%。
凡与该总平面规划方案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对该申请事项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需要举行听证,请于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同时刊载于****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我局办公地址:**县金**路160号(规划股),联系电话:****059
特此公示。
附件:1. 调整前总平面图:长利**硅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规划总平面图、长利**硅科技产业园项目石英砂加工制备生产线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2. 长利**硅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规划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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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