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县**1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标段:浦****社区****税局150°方向50m滑坡隐患治理工程 | 标段编号 | ****002 | ||||||
招标人 | ****(盖章) 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施工内容;土方工程、锚杆工程、格构梁工程、护脚墙工程、复绿工程、排水工程、监测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7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1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捌仟捌佰叁拾壹元陆角壹分(¥****831.61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瑜玺(注册编号:桂245****00318;身份证号:451********12630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伟军(注册编号:桂**C3 (2018)****049; 身份证号:450********00195179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社区教育路不稳定斜坡等四个工程治理项目; 2、**市防**扶隆镇田心村锅盖岭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3、**市****村委四合小学及下月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4、**市**区五圩镇拔旺村平桃屯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5、****市**县群发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重2)B标段(吾隘镇同贡村平涛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零玖佰陆拾肆元肆角壹分(¥****964.41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蒙元达(注册编号:桂245****26779;身份证号:452********008057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明星(注册编号:桂**C3(2015)****493; 身份证号:532********50415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县那马镇马道村多安屯危岩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一期; 2、**市六路村滑坡隐患治理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零壹佰壹拾伍元壹角整(¥****115.10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邓伟团(注册编号:桂245****06042;身份证号:450********62005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志毅(注册编号:**C3(2015)****728; 身份证号: 452********61330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金****小学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市******社区石头埠街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政投办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505、 0777-****033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