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合康路中段一期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更改情况如下:
1、****一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更改为“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4月3 日09 时 0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中的“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 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1月15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4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4月15日”。
3、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中的质量保修期要求增加以下内容“照明工程保修期要求:锂电池、光源、太阳能板质保5年,质保期间免费换新配件,太阳能板的寿命以清单为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二次)已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hggzy/自行下载。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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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
附件:投标人清廉从业提醒函.doc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E450********015****1001]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合康路中段一期项目.GXCF 附件:更正公告二-合康路中段一期项目.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