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政府委托,****拟对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承办单位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
三、项目采购需求:
负责水稻相关内容培训70人(经营管理型),其余培训人数和培训内容待定,后续根据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围绕粮油主题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60%。经营管理型和带头人培训班应至少组织一次到本市或本县(市、区)以外地区开展实践观摩教学。所有农民培训班均要求做到培训信息100%入库,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90%,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培训结束1年内,对不少于50%的培育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跟踪指导,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上一年度参训学员重复培训跟踪率应不少于10%。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采购预算控制价为肆拾伍万元整(¥****000.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政府采购政策:《****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单位)。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科技培训的机构,具备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技术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等资格。
(三)具有三年(含)以上农民教育培训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经验。优先选用持续稳定承担且高质高效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
(四)具有完成培训任务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的机构。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县金秀镇**路167号老农业局一栋二楼。报名结束后,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地址:**县金秀镇**路167号。联系人:韦凤珍,电话:0772-****206。
监督管理部门:****纪委****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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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