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省**市**县李渡镇益康大道478
法定代表人: 王来华
委托代理人: 湛宇 电话: 156****0926
我公司于2025年3月6日上午11时01分收到贵方以顺丰邮寄方式(运单号:SF026****453551****公司代理的“移动式(充电)平板C形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项目质疑函1份。****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与采****小组核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该项目在结果公示"四、主要标的信息",标项名称:移动式(充电)平板 C 形臂 X 射线机采购项目,品牌:万东鼎立,规格型号: HMC -160D中,公示型号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4、一单项产品非标注“▲”号的参数负偏离达到2项及以上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设备名称:移动式(充电)平板 C 形臂 X 射线机→技术要求(更正后)3.5摄影 mAs :≥280mAs;公示规格型号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参数,涉嫌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1.经查询**万东****公司的 HMC -160D对外公布参数:电流时间积调节范围:1-250mAs(分档可调),不满足谈判文件中:3.5摄影 mAs :≥280mAs的要求。
2.根****财政局文件来财采〔2025〕1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之公示(https://zfcg.****.cn/site/detail?parentId=66475 articleId=e3fGHhVwSmIsygU hXtvMJQ ==),经与公示的品牌:万东鼎立,规格型号: HMC -160D注册单****管理局核验,该医疗器械电流时间积的调节范围为(1-250) mAs ,不满足谈判文件中:3.5摄影 mAs :≥280mAs的要求。
质疑答复1:针对质疑人提交的《质疑函》中提供的事实依据,经审查,被质疑人所提交的技术参数偏离表为“负偏离”偏离证明。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2:该项目在结果公示"四、主要标的信息",标项名称:移动式(充电)平板 C 形臂 X 射线机采购项目,品牌:万东鼎立,规格型号: HMC -160D中,公示型号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4、→单项产品非标注“▲”号的参数负偏离达到2项及以上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设备名称:移动式(充电)平板 C 形臂 X 射线机→技术要求:5.5系统最大分辨率(监视器端)≥3.1 LP / mm ,公示规格型号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参数,涉嫌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2:1.经查询**万东****公司的 HMC -160D对外公布参数:透视空间分辨率:≥2.2LP/ mm ,摄影空间分辨率:≥2.8 LP / mm ,不满足谈判文件中:5.5系统最大分辨率(监视器端)≥3.1 LP / mm 的要求。2.根****财政局文件来财采(2025)1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之公示(https://zfcg.****.cn/site/detail?parentId=66475 articleld=e3fGHhVwSmIsygU hXtvMJQ ==),经与公示的品牌:万东鼎立,规格型号: HMC -160D注册单****管理局核验,该器械透视空时间分辨率为2.2LP/ mm ,不满足谈判文件中:5.5系统最大分辨率(监视器端)≥3.1 LP / mm 的要求。
质疑答复2:经审查,比对被质疑人所提供的竞投产品技术白皮书、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所竞标产品参数未能达到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未能满足实质性要求。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充分,质疑成立。
质疑事项3:该项目在结果公示"四、主要标的信息",标项名称:移动式(充电)平板 C 形臂 X 射线机采购项目,品牌:万东鼎立,规格型号: HMC -160D中,公示型号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4、→单项产品非标注“▲”号的参数负偏离达到2项及以上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设备名称:移动式(充电)平板 C 形臂 X 射线机→技术要求:9.5左右摆角:≥±15,公示规格型号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参数,涉嫌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3:1.经查询,**万东****公司的 HMC -160D对外公布的参数:C形臂水平摆角范围:±13°,不满足谈判文件中:9.5左右摆角:≥±15的要求。
2.****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LBXBZC2024-J1-00001- GXBC】质疑回复函之公示(https://zfcg.****.cn/site/detail?categoryCode=SupervisionAndInspec tion parentId =66475 articleId =6Zzi3ozAQ2n0+ijb38tGWA==),经核查提交的响应文件品牌:万东鼎立,规格型号: HMC -160D, C 形臂水平摆角范围:±13°,不满足谈判文件中:9.5左右摆角:≥±15°的要求。
质疑答复3:针对质疑人提交的《质疑函》中提供的事实依据。经审查,比对被质疑人所提供的竞投产品技术白皮书、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所竞标产品参数未能达到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未能满足实质性要求。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充分,质疑成立。
质疑事项4:该项目在结果公示"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成交)金额(元),报价:93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标项名称:移动式(充电)平板 C 形臂 X 射线机采购项目,品牌:万东鼎立,规格型号: HMC -160D"中,以低于预算总金额(元):****000元62%的价格中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价格报价,涉嫌低价应标,应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事实依据4:根据(下载版﹣移动式(充电)平板 C 形臂 X 射线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六章成交评审方法→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之规定描述。
质疑答复4:经审查,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综上情况,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2、3成立,质疑事项1、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具体详见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1.关于移动式(充电)平板C形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
2025年3月1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