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财政厅关于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22〕5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43号)、《****办公室****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6)、《****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文件规定,现对**县宁干乡“千万工程﹒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土壤氡浓度检测单位的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宁干乡“千万工程﹒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二、采购内容:
**县宁干乡“千万工程﹒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土壤氡浓度检测单位。
三、建设地点:
**县宁干乡永乐村
四、项目用地总面积:
该项目用地约16亩
五、上限价:
1.0万元
六、取费标准:
参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桂建检协[2022]13号文件相关规定及优惠情况执行。
七、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县**镇丽川路420号,****(电子邮箱:****@163.com)。
九、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报价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无授权时不需提供);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材料。
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公告在****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 电话187****1504
地址:**县**镇丽川路420号
监督部门:****纪委****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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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