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3月17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公司反映,****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区那毕大道12号**投资大厦西塔楼1单元23层2325号)
联系人:黄鸣 联系电话:199****6888/150****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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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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