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24号)文件要求,自治区下达我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任务是收贮青贮饲草料面积0.32万亩,收贮量为0.96万吨,预拨付资金为46万元;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请符合项目申报****养殖场(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全县范围****养殖场(户)或专******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优先支持条件
1.牛羊养殖基础好、****养殖场******社等新型****养殖场(户)指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
2.收贮条件基****养殖场(户)或者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3.全株玉米、牧草等种植基础****养殖场(户)或者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4.有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养殖场(户)或者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前。
(二)主体申报
1.按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实施**县2024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推广站办公室。
2.需附材****养殖场养殖备案证明;二是土地流转或租赁合同(种植饲草料用地);三是养殖规模证明(存栏量)。
(三)县级审核
1.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现场核查种植和养殖情况。
2.将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主体材料提交局领导班子审定给予实施。
3.将遴选出来的实****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制定****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后实施。
未尽事宜,请联****推广站,电话0776-****575,150****0375。
****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