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5〕20号****关于**县柿子育种育苗****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3-13 10:00:00
****宏晟****公司:
报来《****宏晟****公司关于审批**县柿子育种育苗****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宏晟报〔202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县柿子育种育苗****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同意建设**县柿子育种育苗****基地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柿子育种育苗****基地。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点: **县工业集中区内。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1栋****中心,总建筑面积5698平方米,包括****中心2926平方米、****中心1386平方米,种子库693平方米,设备用房(地下室)693平方米。并购置育种实验、选育、测试等设备设施。
六、同意该项目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707.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878.6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554.31万元,预备费274.6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县域特色产业培育资金及业主自筹。
八、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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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