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2日 |
标 题:****关于同意******公司延续取水许可证的审批意见 | |
发文字号:灵审批涉农〔2025〕1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
******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延续取水申请书》收悉,****水利局审查通过,****公司符合延续取水要求,现对该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公司延续取水申请,取水水源是地表水,取水地点是厂区南边(邓家村)的大潮江右岸,取水口坐标东经109°16′46.7″,北纬22°22′28.1″。日最大取水量为1194m3/d,年取水量为32.83万m3/a,取水用途是工业用水,取水地点水质满足项目取水水质的要求。
二、延续取水生产规模以及主要生产用水技术、工艺、设备,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运行情况等各项取水内容、设施要求不变。
三、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证号是D450721S2021-0022,延续原取水证号,取水有效期限延续原取水期限,原取水证有效期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3月15日,本次延续取水证有效期限自2025年3月16日至2030年3月15日止。
四、如本项目取水、退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