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1日 17:4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污水处理系统项目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17:4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7.8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9-****72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西场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莉 0779-****1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廉州镇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倩 0779-****729 |
项目概况
医疗污水处理系统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污水处理系统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7.8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8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医疗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一批,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已经依法获得书面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西场镇
联系方式:董莉 0779-****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廉州镇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李倩 0779-****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
电 话: 077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