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光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三期) 监理服务 | 招标备案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本次总建筑面积为24971.54㎡。1#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18660㎡,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9.0m。2#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423.92㎡,地上五层,建筑总高度19.8m。3#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833.62㎡,地上五层,建筑总高度19.2m。门卫:总建筑面积54㎡,地上一层,建筑总高度4.3m。建设内容:建筑工程及配套建设绿化、消防、电气、弱电、室内外给排水、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28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6日 | ||||||||||
拟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750000.00元 | ||||||||||||
监理服务周期 | 66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30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 何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3908,身份证:****0319******00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医院感染性疾病综合业务楼、康养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2、****基地(04-25地块)项目监理; 3、**大厦工程监理; 4、****学院东校区人才公寓1#、2#、3#楼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790000.00元 | ||||||||||||
监理服务周期 | 66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30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 廖桂专(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695,身份证:****0419******41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2021年**县“两高”沿线乡村风貌改造工程(第二批)项目监理服务; 2、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联合厂房(一期); 3、**县乡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隆欣****公司 | |||||||||||
单位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962000.00元 | ||||||||||||
监理服务周期 | 660日历天,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30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总监理工程师 | 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5810,身份证:****2419******10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2、****医院(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3、**县园东中、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4、交投.**江畔监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华盛****公司,原因:在符合性评审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监理费用报价分析表内容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 3.1 条内容规定。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1.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 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林经理0773-****307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066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