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
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价值价值,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对****14辆汽车公开转让,欢迎有意向的个人或企业参与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为****14辆汽车,车辆停放于大化县**产业园。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或到http://ljs.****.cn/#/projectPkg/bf9b2f6ddda4427d9612cf19becf4c07.html查阅。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条件
1.受****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之后到车辆停放地址凭成交确认书、受让方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办理相关提车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过户。
2.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竞得标的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户的,过户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3.****交易所集团专用账户结算。
4.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还应对车辆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转入地的车辆入籍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事先了解,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参加受让的,其责任由受让方自负,****集团不予退款和退车。****管理部门要求非本辖区居民办理过户手续须提交本辖区居住证的,请受让方务必提前办理;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车辆管理部门对受让方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5.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所集团均不予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管所受理双方车辆过户申请当日,视为车辆权属已经完成转让。
6.受让方提车后,若因车辆本身原因(受让方提车后责任除外)或原车主单位或车管部门原因,经车管部门书面确认无法办理过户或提档手续的,可以办理退车手续,****集团仅将已收取的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集团及原车主单位不承担受让方参与竞买和提车后产生的各项其他费用。车辆一旦完成过户手续,则不接受任何退车要求。
7.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提交材料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标的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4.自然人报名提交材料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需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并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3.本次车辆以现状转让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部分备品损失、缺失现象,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与数据有出入,不予退还,成交价不作调整。
5.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
6.本次转让车辆设置受让保证金及过户保证金,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竞得标的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户的,过户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7.该批车辆产权所有人分属转让方(****)及**县****公司,成交后成交人按照成交车辆实际权属与产权所有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8.部分车辆年审已过期,受让方需支付年检相关费用,并自行完成手续。
9.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部分车辆可能无法正常启动,受让方自行负责维修或搬迁等相关费用。
10.其他约定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保证金条款
1.交纳注意事项
(1)交****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
(2)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3)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4)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2.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联系人及电话
1.交易场所:****
2.查看标的联系人:蒙先生(183****0609)
3.咨询联系人:潘女士(193****7713)
4.报名联系人:霍女士 (0771-****334)
5.联系地址:****市**区朱槿路16号金菲豪园2号楼**金融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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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