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2025〕31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南网物业管理****公司
地 址:**市**区东环街道**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104房之六十九
法定代表人:谭诗念
委托代理人:蓝桂华
本中心于2025年2月13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五象校区、**校区2025-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1项:****公司投标文件审查结果不符合说明“未按采购文件67页要求提供人员工资明细”,我司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人员数量及工资费用计划》并列出各岗位应发工资明细,各个岗位工资明细均未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我方《商务技术文件》已响应报价要求,承诺会按照要求发放该项目员工工资,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按国家规定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各种必要社会保险(五险),同时保障从业人员每年应享有的福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的加班费。采购文件第67页内容不属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且未明确提供标准及格式不应作为否决项之一。
质疑人请求重新审查其投标文件并更正审查结果。
本中心认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2025年2月21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