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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在整个清洁能源项目中光伏产业是整个战略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千乡万村沐光行动”,综合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对促进**集约开发、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倡导绿色能源消费、改善人居环境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两大国家重大战略及落地好光伏**工程、助企工程的重要举措,特制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约20万平米屋顶及符合可建设光伏的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总装容量约为40MW,预计年发绿电约0.4亿千瓦时。
遴选项目前期工作**企业→中选企业实施屋顶光伏项目**调查、论证评估,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申报取得县发改部门备案→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组织验收和申请并网发电。
(一)资质要求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
2.申报企业在2021—2024年期间因为重**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问题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被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不得参与。
3.申报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信誉要求
1.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禁入期、银行失信等情况。
(三)参选保证金
1.参选保证金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参选保证金含义:遴选人为成功促成本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防范风险的需求,确定由参选人在报名前交纳给遴选人以体现自身经济实力的资金)
2.保证金退还:未中选的企业,保证金(无息)在公布中选企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至参选企业账户;中选企业接到中选通知后保证金即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项目总投资的3%缴纳,中选企业须在中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后续该笔保证金将根据施工进度逐步退还,也可协商用于抵扣租金或分红收益款。如中选企业放弃签订**协议或放弃投资行为,视为中选企业违约,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要求
1.每张光伏板租金不低于15元/张﹒年,租金5年一付,中选即签订合同预付第一笔5年租金,最终以实际安装数据为准,多退少补,或多出部分计算入下一笔租金费用中。
2.**分红,每度电分红不低于0.02元,分红期不低于20年,分2笔支付,中选即签订合同预付第一笔分红50%,并网完成后20日内支付剩余分红50%。
3.**期内协助****每年完成农副产品销售额200万元以上。
(一)遴选人将与中选企业签订**框架协议;中选企业负责包括资金筹集、项目审批建设在内的项目全部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期限:20+5年。
(二)中选企业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按县发改部门要求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如项目备案、项目规划论证评估、建设方案制定等)。因中选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取得项目备案的,中选企业**资格终止(中选企业须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对遴选人进行赔偿);因客观原因逾期未取得项目备案的,中选企业在获得遴选人同意后,继续履行合同;中选企业取得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后1年内须全部建成(经批准**工期除外)和并网发电,逾期未全部建成和并网发电,项目被调出建设方案的,双方的**终止。遴选人有权重新择优确定新的投资开发企业。
****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点评分表 |
序号 | 指标 | 权重 (100分) | 备注 |
1 | 企业业绩 | 10 |
|
2 | 企业投融资能力 | 20 |
3 | 企业建设管理及运行能力 | 30 |
4 | 经济贡献 | 40 |
(三)屋顶光伏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要求的规定执行。
(四)重点评分表指标及释义:
1.企业业绩:指拟**单位历史上直接开发屋顶光伏项目业绩或参与**开发屋顶光伏项目业绩,地域不限。
2.企业投融资能力:指拟**单位有扎实的项目组织及实施能力,规避因项目投融资能力不足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建成的风险。拟**单位须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企业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指标主要考评除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安装以外,拟**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的管理和运营能力,确保项目可以正常实施,持续产生发电效益、分红效益。
4.经济贡献:指标主要考评拟**单位在**环节中通过协议等形式约定,对我司产生的直接收益及间接收益。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18:00前。
(二)报名地点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大化镇和谐大道9号**产业园办公楼9层)
(三)保证金交款方式:参选人应在2025年2月14日18:00前,将参选保证金由参选企业账户转入以下保证金账户:
户名:**县****公司
账号:805********0001
开户行:****银行大化支行
(四)遴选文件要求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如以联合体参选,需分别提供两家企业的相关资料及联合体协议;
5.参选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6.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主要体现投资规模、范围,**模式及利益分配方案)。
****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材料合格方可参与遴选。参选企业应在规定递交截止时间前,严格按照遴选材料清单编制纸质版和电子版参选材料(拷贝至移动硬盘)。其中,纸质版参选材料一式柒份,电子版参选材料拷贝至移动硬盘贰份,一同打包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规定地点;电子版与纸质版参选材料需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本次遴选可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五)开选时间
开选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周一)18:00前。
(六)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及遴选人信息
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大化镇和谐大道9号**产业园办公楼9层);座机:0778-****718。
(一)中选通知书的发放:在遴选人确定中选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
(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中选后,中选企业必须按照遴选竞争****银行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前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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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