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渗滤液处理服务更正公告(一)
项目名称:****处理厂渗滤液处理服务
项目编号:****
1.本项目原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5年1月24日至 2025年2月7日17时30分(**时间)”现更改为“ 2025年1月24日至 2025年2月12日17时30分(**时间)”。
2.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09时30分(**时间)”现更改为“ 2025年2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件中“11.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现更改为“11.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
地址:**县**路福瑞悦府一期8号楼二楼
联系人:廖子元
联系电话:180****908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1号******中心A座2315
联系人:廖少倩 王** 电话:0771-****579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