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业务技术大楼、**办公大楼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2月8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反映,以便我****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二路125****报社大楼1202室)
联系人:孔工联系电话: 0774-****200、186****2186
附:****业务技术大楼、**办公大楼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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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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