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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干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生态环墇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浦****社区佛子山体北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777-****415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1-****466 邮箱:****@gg.com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5年2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