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中心项目(一期)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园区****中心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9日
二、更正内容:
条款号、条款名称 | 原招标文件: | 现更正为: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 | 注: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各投标单位的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市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为100 分计 | 注:根据《****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本项目在招标投标活动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以100分计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20分)】【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10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里、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白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职,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注:根据《****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本项目在招标投标活动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在评标时所有投标单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以 100分计 |
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有关的内容也做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三、网上查询地址: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县**镇产业大道**-****园区**三期标准厂房27号
联系人:邓工
电 话: 0771-****4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民族大道49号B区华银阁1407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0****3460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1月22日
附件:****园区****中心项目(一期)更正公告二.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园区****中心项目(一期).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