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1月7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
1、原价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7、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2)系统正式上线并且完成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7%;(3)验收后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
现澄清为:此条删除
2、原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价格分“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
现澄清为:“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5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澄清,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庆远镇畔塘村1号
联系方式:韦老师,187****3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庆远镇万红路泰富现代城南征地安置区E栋11号
联系方式:0778-****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丽萍
电话:0778-****626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