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A6#、A8#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四、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2 人、经济类 0 人;技术类专家 3 人、经济类专家2 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1 人、经济类 0 人;技术类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2 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 |
2 | 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因上控价未完成审核,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待定,招标文件涉及时效的事项相应顺延,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确定为:2025年01月03日15时00分,招标文件涉及时效的事项相应顺延。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有关的内容一并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
3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七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七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有关的内容一并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
4 | 本项目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已上传,请各投标人登陆**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下载。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养利路473号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
**大道16号万科金域中央11栋306房
邮编:542300 邮编:5302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卢忠山
电话:0771-****478 电话:0771-****230
传真:/ 传真:0771-****230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