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A7#、A9#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四、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时间 | 本项目因故延期,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15 时 00 分。 注:招标文件涉及时效的事项相应顺延。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有关的内容一并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
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2 人、经济类 0 人;技术类专家 3 人、经济类专家2 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1 人、经济类 0 人;技术类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2 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 |
3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七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七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有关的内容一并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县**镇养利路473号 |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大道16号万科金域中央11栋306房 |
邮 编:532300 | 邮 编:530000 |
联系人:黄工 | 联 系 人:卢忠山 |
电 话:0771-****630 | 电 话:0771-****230 |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 网 址: |
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