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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环保炭、生物质颗粒燃料、竹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保炭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环保炭、生物质颗粒燃料、竹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保炭生产)
项目地点:******村委落林洞自然村二渡河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养殖场厂房拆除、三级沉淀池回填,**设生产用房,建筑总面积8000m2,****结构厂房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原计划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竹炭1500t/a、生物质颗粒燃料4000t/a、竹条6000t/a;一期工程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竹炭1500t/a。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01月13日
联系人:梁
联系电话:138****0001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