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自然资出告字(2024)02号 【信息时间: 2024/12/13 】 | ||||||||||||||||||||||||||||||||||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朔自然资出告字(2024)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朔政函〔2024〕251号文件批准,受****委托,公开挂牌出让**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壹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及控制指标的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单),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在我县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1.有超过缴款期限仍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 三、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票据,咨询服务费1000元,指**项目登记服务费50****储备中心申请报名。 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5年1月13日17:00以前全额缴入指定账户。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中心于2025年1月13日17:30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转抵成交价款;未竞得者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全额承担)。挂牌成交价款仅指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利息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缴纳。 四、其他事项 (一)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土地,竞得人应从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竣工。 (二)地块以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时当前土地现状出让,土地现状以竞买申请人踏勘时的地形地貌为准,土方清理,土地平整及地块内的给水、排水(污)、用电、电信电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解决。 (三)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漓管委、发改、自然**、住建、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许可。 (四)报名截止时,地块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的,摘牌日转为现场竞价日。 五、竞买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公开增价竞买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50万元的整数倍,报价不低于竞买起始价即可成交,按照出价最高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3日17: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二楼205室(**镇将军路13号) (三)挂牌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9:00至2025年1月15日上午10:30。 (四)挂牌地点:****一楼大厅 (**县**镇将军路13号)。 (五)摘牌地点:****交易中心四楼12号开标室(**市**区西**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六)联系电话:0773-****316 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