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标 题:关于湖润镇新灵村新桥屯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4〕24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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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湖润镇新灵村新桥屯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建议书的函》(湖政函〔2024〕1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建设,同意湖润镇新灵村新桥屯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新灵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新桥屯22000平方米建筑外立面实施美化改造(不含屋顶),对三叠岭300米登山步道两侧进行绿化、****停车场建设8个便民商品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49.08万元,****集团帮扶结余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建设期限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