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2023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局**派出所警务用房和备勤室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06 17:33 至 2025-01-05 17:33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9949.81 | |||
地块规划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代码:0801) | 地块详细地址 | 中国-东盟**空港**经济区凤鸣**面、高新路西面、****面 | |||
经度 | 107.965170 | 纬度 | 22.60622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8-28 至 2024-11-27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施亚雯 | 单位联系电话 | 0771-****665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施亚雯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0771-****665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局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吴新平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8****964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镇空港大道八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调查地块位于中国-东盟**空港**经济区凤鸣**面、高新路西侧、****面,****中心坐标为东经107.96517°,北纬22.60622°,占地面积为9949.81m2(折合约14.9247亩)。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种植桉树,现状为建设用地,东****派出所窗口大厅用房(未正式启用),剩余区域种植桉树。根据《******局关于中国一东盟**空港**经济区凤鸣**面、高新路西面、****面地块规划意见的函》,地****机关团体用地(代码:0801),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根据现场踏勘结果、人员访谈及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调查地块历史较为清晰,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出现过明显的污染现象。 综上,依据《**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桂环规范〔2021〕2号)的相关规定,**县2023年第二十批次城市******局**派出所警务用房和备勤室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在利用历史及现状中均无可能污染源,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