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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12-04
项目名称 | **市**县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巴马镇坡腾村坡腾屯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8360.56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欧** |
联系人 | 李华源 | 联系电话 | 138****2887 |
项目投资(万元) | 400.05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25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充分利用**市**县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可利用面积约8360.56平方米,****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8188MWp,年平均发电量约108.79万kwh。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设置足够的污水沉淀池;在施工过程中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禁止按喇叭,散料装卸车时应轻装慢放,减少散料冲出车厢发出的声响。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料库,库房地面做防渗处理,储存、使用、保管设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临时流动厕所必须每日清洗。利用**建筑物的化粪池时,应清理干净后,方可验收移交。 | ||
承诺:**** 欧**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欧**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