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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公司
质疑人地址:**省**市**区蜀龙大道中段619号
邮政编码:610500
联系人:唐波
质疑项目名称:****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装修工程)
质疑项目编号:****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收到质疑人以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函一份,****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装修工程)(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数据与制造商公示的数据不一致,属于虚构制造商相关数据以谋取中标、成交。
质疑事项2:中标供应商****利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使用大型企业产品,以谋取本次成交结果。
二、质疑答复
质疑成立,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