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2021年版)相关规定,****委托****承担**县畜禽定点屠宰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县畜禽定点屠宰深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市**县**镇象石路排楼口岭;
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311m2,总建筑面积约29314m2,年屠宰加工生猪50万头,牛1万多头。计划总投资1.3222亿元,项目共分为两期进行建设验收。一期建筑面积为约12586平方米,主要建设待宰区、屠宰生猪约50万头生产线,牛屠宰生产线1条,分割车间以及配套的功能区、冷链配送、冷藏库、污水处理厂、噪声、固废、恶臭处理设施等。二期建筑面积为约16727m2,主要建设综合楼相关配套的功能区、冷链物流车间以及深加工项目区和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县**镇东园路东一巷3号;
联系人:黄校;
联系方式:187****3631;
E-mail:****@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9****0781;
E-mail:****@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com/s/16rtPnIlVfq2drTWiHoLKPw
提取码:eej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