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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10月17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反映,以便****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
项目联系人:谢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2-****208
****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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