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县2024年学前教育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10月15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公司反映,****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公司不予受理。
地址:**市**区龙景西路3号锦华逸景A区2幢1单元2层202、203号
联系方式:谷妙侨/0776-****335
附件:**县2024年学前教育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业隆****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