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检验标本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 | 1、项目情况:年外送检测规模约160万/年,采购人按实际委托检测项目结算,不承诺检测量 2、服务期限1年 3、报价方式控制价:****医院收费标准为基准,以检测服务费收取比率进行报价,不高于36%。 总体服务要求: (1)检验标准:检验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标准执行; (2****实验室****卫健委《****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保证按国家检测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4)供****医院****实验室物流全程应派专人运输,承担标本的取送和检验的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如涉及,需提供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实验室备案表; (5)采购人对结果存疑的检验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复核并做出合理的解释; (6)对于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均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定期参****检验中心组织的室内质控,****中心有室间质评计划的,均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并取得相应合格(或优秀)证书,并向采购人提供室间质评材料。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应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 (7)****医院快速检验、卫生应急等工作需要,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快速检验、卫生应急等工作需要时,需在1小时内电话响应,电话响应后2****医院。 (8)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因结果误诊,标本、结果遗失等情况造成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派人处理纠纷;凡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LIS****医院的LIS对接,实现检验项目结果传输,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 (10)供应商(第三方服务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服务开展检查检验项目的,需报医保部门备案,委托服务项目先备案后开展。备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医学检测备案表、委托服务协议,第三方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证书》,涉及PCR检测的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等。 (11)供应商(第三方服务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服务开展检查检验项目的,需报医保部门备案的应按要求履行,供应商提供检查检验的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应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委托服务项目检测结果以第三方机构名义出具,除病情变化快的危急重症病人外,****医疗机构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标本采集、接收、运输要求: (1)供应商免费上门收取标本。****医院临床科室负责;标本接收、运输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提供标本采集接收方案、检测方案、报告回传方案、质量控制方案。 (2)医院临床科室需按操作规范采集标本,供应商配置专用标本运送箱,运送箱必须保证运输标本所需温度并有相应的温度记录,每**少一次的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和生物安全。 (3)上门接收标本时间:每周6天(星期一至星期六)周一至周六时间为9:00至17: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节假日的标本接收双方协商解决。紧急及特殊情况,除不可抗力外,需提前或及时通知采购人相关科室,并协商处理方法。 (4)规范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5)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建立完善交接记录,供应商工作人员在交接本上签名视为所列的标本已经交接完成,该标本即视为合格,标本的安全性等由该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应采取周密合理的措施,保障标本运输到检测地的安全;如因相关措施不到位导致标本的缺失或破损,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到检验过程及检验结果,相关费用及赔偿等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3、检验报告要求: 为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医院进行系统双向对接,****医院****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保证病人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使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实现病人可以在终端自主打印。协助医院信息化发展。 4、结果查询要求: (1)提供网上查询账号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 (2)提供24小时电话随时服务,专人电话接听。 5、其它服务要求: (1****实验室检验仪器仪器种类齐全(涵盖临床血液学、微生物、临床生化、临床免疫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等专业),满足采购人外送项目要求,****实验室相关规定。 (2)****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等提供类似项目**经验、方案、设备、人员等提供技术指导支持。 | 160 | 2024年08月 | 按政策落实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07月1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