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广场3号楼2110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人:唐肖淮
电话:138****3887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成交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6月12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邮寄的书面质疑函,经与采购人共同认真核查所质疑的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公司在本项目中使用含有大型企业产品以谋取中标资格。
质疑事项答复:1、****公司所竞标的产品(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制造商为**美亚****公司。经核实:**美亚****公司****公司上一年度期末在职员工数量为957人,子公司上一年度期末在职员工为430人,按照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公司、****公司数据合并后划分规模类型;****公司划型时,从****公司****公司、****公司从业人员之和;**美亚****公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394367.14元。综上所述,**美亚****公司属于大型企业,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质疑事项成立。
2、****公司所竞标的产品(自助胶片打印机)制造商为******公司。经核实:**市****公司是******公司****公司,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市****公司2023年度期末在职员工为1283人,2023年度营业收入****11664.73元,**市****公司为大型企业。综上所述,制造商******公司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认真核实、同意重新复核后,采购代理机构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小组成员协助质疑答复,发现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贵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中信****公司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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