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金秀县新三****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
3.公告日期:2024年5月9日
4.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10 时00分。
二、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2.1.3资格评审标准 (一)企业情况(或联合体)(满分 25分)“(2)施工单位资质条件(满分5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5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得5分。”现更正为“(2)施工单位资质条件(满分5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得5分。”
2.以上澄清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响应。
三、发布的媒介:**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县****管理站,联系电话: 0772-****382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金秀县金秀镇**路59号 地 址:**市**区桂中大道东251号
中汇金融大厦10楼
邮 编: 545799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莫工 联 系 人: 韦工
电 话: 189****9566 电 话: 0772-****228/133****2914
传 真: / 传 真: /
2024 年 6 月 6 日
附件:[****]金秀县新三****基地项目EPC总承包.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