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2024-2026年公路养护服务项目作出以下澄清:
序号 | 招标文件中条款 | 原内容为 | 现修改为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完全一致。 |
2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
3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5.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证书编号、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4 |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4商务部分评分-业绩(满分5分) |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相关政府招标网或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相关政府采购网或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
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 | 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 |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澄清后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6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 附件:[E450********215****1001]****中心2024-2026年公路养护服务项目.GXCF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第一次澄清-已盖章.pdf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