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创新科技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县开**创新科技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更正前内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10%
更正后内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20%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更正前内容: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794.17万元;
其中:
√设计费为 122万元,其中含施工图设计费60万元,勘察费62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379.35万元
其中:
暂估价 0 万元
暂列金额345.92万元
工程优质费 0 万元(如有);√基本预备费292.82万元
更正后内容: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009.592305万元;
其中:
√设计费为 122万元,其中含施工图设计费60万元,勘察费62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3594.772305万元
其中:
暂估价 153.558185万元
暂列金额 141.049940万元
工程优质费 0 万元(如有);√基本预备费292.82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的“14.2.1预付款支付”:
更正前内容: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10 %。注:【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更正后内容: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照签约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20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 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4、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此次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5、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0时,现后延至2023年12月20日10时。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更正前内容: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2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更正后内容: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6日。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相关更正内容的均按此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2月06日
附件:项目建议书.pdf 附件:[****]**县开**创新科技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GXCF 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更正公告二.docx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