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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土博镇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3年**区土博镇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作出以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第3.2条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现修改为:第3.2条投标人财务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3年中(指2020年~2022年)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4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在最近3年中(指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1。3.投标人2022年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4.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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